集团公司纪委召开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深入研学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集团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肖祥立主持会议并讲话。
肖祥立指出,加强“一把手”监督,尤其是上级“一把手”要监督下级“一把手”,这是履行领导责任、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和题中之义。《意见》对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提出部署要求和明确具体的措施,深刻阐明为什么监督、监督什么、谁来监督、怎么监督等问题,释放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信号,并从制度层面对监督工作作出规范完善,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
肖祥立强调,中盐企业各级党委和纪检机构要全面深刻领会《意见》精神,深刻把握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把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加强党的领导、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践于行动,要突出政治监督、明确监督重点、细化监督措施、落实监督制度、压实监督责任、主动开展监督。要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做实做细同级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巡视、组织等部门要认真履行日常监督职能职责,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制止。要进一步健全大监督格局,完善监督制约体系,把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机制坚持好执行好,不断推动各类监督更加协同有效。
肖祥立强调,监督既是约束也是关爱,自觉接受监督是最好的自我保护。中盐各级企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要有闻过则喜、从谏如流的境界,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配合监督,使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常态。
集团公司纪委委员,纪委机关、巡视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并纷纷表示,要学深悟透《意见》精神,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落细落实《实施办法》的各项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高质量发展。